2024.08.29【中和信和里、仁和里】漏水糾紛一點通 講座

品信法律事務所 • 2024 Aug 29

8/29 受中和區信和里許泰銘里長、仁和里林達里長的邀請,陳律師來到仁和里活動中心進行【房屋漏水法律問題】的講座分享🎤


現場來了許多為漏水所困擾的屋主

也有其他對此議題有興趣的里民

透過律師深入淺出的說明搭配實務上的個案分析

讓聽眾了解到如何處理這類事件的概念及方式

最後律師也留下QA的時間,讓里民能夠盡情提問

最新文章

居住安寧雖然已是司法實務所肯認之人格權,但須受侵害之情節重大者,始得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而如何判斷客觀上已達不能忍受之程度,仍無明確之標準,且賠償金額多半不高;又若是噪音或惡臭之侵害,除了判斷標準不
作者: 陳仲豪律師 2025 Dec 12
居住安寧雖然已是司法實務所肯認之人格權,但須受侵害之情節重大者,始得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而如何判斷客觀上已達不能忍受之程度,仍無明確之標準,且賠償金額多半不高;又若是噪音或惡臭之侵害,除了判斷標準不明確外,更會面臨舉證困難以及後續遏止執行不易的問題,因此要用訴訟途徑處理惡鄰爭議,恐怕吃力不討好,鄰居間還是盡量要能將心比心,彼此尊重體諒,方能避免劍拔弩張、勞民傷財的法律爭訟。
借名登記的相對效力|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2686號判決民事判決解析
作者: 陳仲豪律師 2025 Nov 21
本件最高法院並非推翻原審所認定戊甲間有股份借名登記之事實,而是在此一事實上表示借名登記契約僅係出名人與借名人之間的債權契約,僅有相對之效力,且因為對外之公示外觀係出名人之名義,而公示制度本即法律上用來維護交易安全之目的,因此自應肯定登記名義人之所有權人地位,以及其所為之處分行為。
雇主可否與勞工約定最低服務年資?
作者: 陳仲豪律師 2025 Nov 8
雇主若在勞動契約中與勞工訂有最低服務年限之約款,應符合勞基法第15條之1所訂必要性及合理性之要求,否則依同條第3項規定,其約定無效,然即便約款有效,勞工亦可提出離職,但須負擔違約之責任(例如給付違約金及償還訓練費用),在個案中,法院仍會考量違約之情形(例如違約金過高、服務時間已接近最低年限等)而酌減違約金,勞雇雙方在訂立及簽署勞動契約時,應多加審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