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投資協議書|範本

品信法律事務所 • 2024 Sep 12
有限公司投資協議書

 

投資協議書,也被稱為「投資契約」或「投資合作協議書」,是投資者和被投資者共同約定雙方權利義務的重要契約。

 

投資協議書主要有以下幾點特色:

  1. 投資者以提供金錢為主要的出資方式,並在被投資者獲利時獲取分潤及報酬。
  2. 投資者並非以與被投資者共同經營事業為目標,不需要親自投入勞力經營事業,也僅就投資額範圍內按比例承擔虧損
  3. 由於投資者承擔的責任較輕,相應的通常也不具有代表該被投資公司的權利,也無法主導被投資公司之經營決策。
  4. 依據投資的模式,當事人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有所不同。如以入股方式或公司債之方式,攸關投資人對於投資報酬是否有權請求(股利或債權利息)、發放方式與金額等。針對不同投資模式,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擬定更細緻之合約,以杜紛爭。
投資協議書投資人非以共同經營為目標時,可明訂權利義務分配
投資者承擔責任較輕,通常無法主導公司之經營決策

投資協議書主要應規範投資架構及出資方式,被投資事業可由雙方共同註冊成立新公司,亦可選擇被投資者原先既存經營之公司。除此之外,還須包含被投資公司之權利義務分配、盈餘分派方式、出資轉讓限制及契約終止權等等。

投資協議書應明定分潤方式

⚠若投資沒有簽定規範完整的協議書,若有一方違約時將可能紛爭不斷,甚至求償無門,其重要性絕對不能輕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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