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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財產權授權契約是利用人與著作財產權人間之私契約行為,是合法利用他人著作的主要途徑。
近年來由於電子化、網路化、科技化的趨勢,使著作財產權之種類變得更加繁多且內容各異,不同種類的著作財產權涉及的權利範圍、期間、行使方式等皆有所不同,因此對於不同種類的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或授權契約之內容應制定的越詳細,事後發生爭議的可能性才能降低。
著作必須流通利用才能產生經濟價值,但在創造經濟價值前,利用人與著作財產權人間應規範好相應的權利義務以避免產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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